答:(1)不论您报考任何院校,首先要参照各省市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计划目录(新疆见新疆招生与考试第三期)。(2)在高考填报志愿时,第一:把我院填写为本科二批次或专科(高职)批次第一志愿;第二:把您最喜欢的专业填在第一专业;第三:为了增加录取机会,请填写专业服从调剂。
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:0991-7977269 传真:0991-7977267